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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采取五条措施抓安全工作

举一反三 痛定思痛
2000-08-10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王绍雄 我有话说

本报南昌8月9日电(记者王绍雄)中共江西省委书记舒惠国日前在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会议上强调,安全重于泰山,务必落实各项措施。

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8·4”重大事故的发生,再一次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暴露出一些地方在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

痛定思痛,江西省决定采取五条措施,清除安全隐患。

第一,由省委宣传部负责对安全工作的学习、教育和宣传作出安排。同时要支持鼓励新闻舆论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一方面大力宣传表彰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典型;另一方面对存在的一些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处理要公开曝光。

第二,由省经贸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提出再次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具体方案,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实施。实行安全检查责任制,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防止检查工作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

第三,由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尽快列出尚未处理的重大事故的清单,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当前要集中一定的力量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依纪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第四,省委组织部尽快制定把安全工作纳入干部考核重要内容的实施方案。

第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加强对全省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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